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经过一年的审查期

2022/3/8 8:35:44      点击:
    2019冠状病毒疾病医院“奥运会”、“火神山”、文化遗址“三星堆”、奥运会运动员“全红Chan”、“谷爱岭”……恶意抢注商标屡禁不止,受到会员广泛关注。
最近,全国人大代表胡成忠提议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恶意登记黑名单制度,供公众查询。列入黑名单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经过一年的审查期,才能从黑名单中除名。全国政协委员严琦在黑名单公示制度的基础上,建议行政司法机关根据商标数量放宽“恶意”抢注的认定标准,网络抢注的时间节点和主体关联性,从而加强对恶意网络抢注的打击,扼杀不良氛围。无论何种行为被认定为“恶意”注册行为,或对不良记录的注册人设置禁止机制,都会增加恶意抢先的违法成本,加大重大事件后的处罚力度,并在事前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没有必要先囤积,然后等待价格卖出。为了牟利而囤积、抢注已成为商标领域的顽疾。在商标注册简化管理、下放权力的背景下,犯罪分子向“皮包公司”注册商标的成本和时间成本进一步降低。一旦被真正的权利人收回,几十万元的成本可以带来数十万甚至数百万元。因此,有一种说法是“抢一个商标比中彩票赚更多的钱”。然而,在商标注册中,有时很难区分“善意”和“恶意”,这使得责任追究变得困难。
从新增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不应使用的目的”,应在2019修订的《新商标法》中有针对性地规范恶意注册行为,如公共资源和知名人物在2021年度特别行动计划中打击恶意商标注册;他们都掌握了恶意注册的热点、囤积等特征,注册行为是否合规的界限逐渐清晰。在此基础上,有必要把握突发注册不同于正常注册行为的高频特征,制定更详细的识别标准。一方面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加强监控,建立针对特定行为特征的非法商标词库和风险提示,提高商标审查效率;另一方面,定义行为的本质有助于消除匆忙预订者的侥幸心理。
2021,国家知识产权局打击了376000起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暴露了典型案件,反映了零容忍的态度。全国人大代表关于建立恶意登记黑名单公示制度的建议,实际上已经反映在监管部门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如“推动依法将恶意注册商标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并记录在信用档案中”,“加大对恶意抢注商标的商标代理机构的打击力度,情节严重的,各地要依法报告停止受理其商标代理业务”,旨在加大处罚力度,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商标意识。

预计监管恶意抢注的法律网络将越来越密集,以避免商标流氓以注册商标的名义破坏商标秩序。